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電業法修正案 台電將1分為2

2015/07/16 13:12

電業法修正案,台電將1分為2。圖為台電工程人員進行高壓電塔維護。(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記者鍾麗華 /台北報導〕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電業法修正草案」,將電業分為發電業、電力網業、售電業,而台電必須在5到9年內分割成發電業、電力網業2家公司,且不得交叉持股。

新版電業法採廠網分離精神,負責輸配電業務的電力網業公司,維持國有國營,未來可向再生能源或IPP等民間業者躉購電力,負責最終供電義務。

發電業及售電業都開放自由化,允許民間設立,售電業只負責在發電業與工業客戶間仲介買賣,但售電不必自設發電廠。

而發電業公司內的火力、綠電、再生能源,可成立一家或數家公司經營,也可民營化;但核能維持國營型態經營,水力電廠維持公營事業方式。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