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都涉共諜洩密 退役少校李海鵬更一審加重改判12年
退役少校李海鵬找任軍職的2個兒子洩密給中國,高院判李海鵬4年,高院更一審今改重判12年徒刑。(資料照)
軍機洩密中國 犯案時間達五、六年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國軍少校李海鵬退役後經商,卻被中國吸收充當共諜,找來前少校李文生、任軍職的兩個兒子李輿聖、李楚庠蒐集軍事機密交給中方,犯案時間達五、六年之久,高等法院依蒐集國家機密罪判決李海鵬四年徒刑,但高等法院更一審以李涉國家機密保護法「交付核定的國家機密給大陸地區(中國)」等三罪,加重其刑責,改判李海鵬十二年徒刑,相當罕見。
任軍職兒子同夥賣國 也加重刑責
同案被告方面,高院原本判李文生三年二月,李輿聖、李楚庠依序判二年二月、二年四月及依個資法判前少校陳士通六月,高院更一審則依「幫助敵人的間諜從事間諜活動罪」重判李文生十五年,李楚庠判十年六月、李輿聖判二年一月、陳八月徒刑。均可上訴。
高檢署指揮調查局查出,逾七十歲的李海鵬廿四年前自少校退役後,從事招攬中國旅遊團業務,卻被中方吸收,蒐集我國軍事機密。
李海鵬找上舊識李文生及擔任上尉、上士的兒子李輿聖、李楚庠,分頭蒐集軍機,再交給中方;調查局將李等人蒐集的軍機送鑑定,竟是機密等級極高的軍機。高檢署將李海鵬等人起訴並限制出境。
高等法院審酌李氏父子、李文生等人坦承犯行,均予減刑,輕判二年二月至四年不等徒刑,陳判六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高院更一審認定李海鵬等人罪行重大,斥責罔顧國家栽培,甘為中國的間諜,竟蒐集我國機密交付中方,因此改判,加重其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