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想用簽名章撇責? 洪智坤:躲都躲不掉
2015/03/28 15:03
針對外界出示上有馬英九姓名的公文影本,馬英九今天澄清,公文上是簽名章,非簽名。(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針對美河市、大巨蛋等案,總統馬英九受訪強調自己不清楚細節,卻被外界出示上有馬英九簽名的公文影本打臉,馬今則澄清公文上是簽名章,非簽名。市政顧問洪智坤今在臉書表示,馬傻傻的,誤將契約書當成一般公文。他強調,契約代表市長的意志,「無論是法律或政治責任都無法卸責。」
馬英九今天針對美河市案公文表示,公文上面是簽名章,不是簽名。「中央社」則引述知情人士報導,有關美河市開發案公文上用的是對外行文的「藍色簽名章」,而非親自簽名,直斥批評者是「烏龍批評。」
洪智坤今天在臉書回應,「馬英九和知情人士(我沒有說是陳以信)都傻傻的,將昨天媒體披露的部分市府與日勝生的契約書、誤當成是一般公文。」
洪智坤解釋,市長代表市府,市府對外簽訂契約當然代表市長本人的意志,無論是法律或政治責任都無法卸責,馬英九與日勝生簽訂美河市聯開案,「證據確鑿、躲都躲不掉。」
相關臉書:
既然馬總統那麼好戰,假日就陪玩一下好了。馬英九指出:公文上用的是「藍色簽名章」,非親自簽名,所以是「烏龍批評」。馬英九和知情人士(我沒有說是陳以信)都傻傻的,將昨天媒體披露的部分市府與日勝生的契約書、誤當成是一般公文,市長代表市府,市府對外簽訂契約當然代表市長本人的意志,無論是法律或政治責任都無法卸責。馬英九與日勝生簽訂捷運新店機廠(美河市)聯開案,證據確鑿、躲都躲不掉。
Posted by 洪智坤 on 2015年3月27日
洪智坤今天在臉書表示,馬誤將契約書誤當成一般公文,強調契約代表市長的意志,「無論是法律或政治責任都無法卸責。」(圖擷取自洪智坤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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