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簽到遭拒 市議員質疑議會被施壓
市議員洪有仁說,前天下午到議會要參加小組活動簽到遭拒,質疑議會隨公民團體起舞、擅改簽到規定。(記者王善嬿攝)
〔記者王善嬿/嘉市報導〕嘉義市議員洪有仁昨天在市議會總質詢時說,他前天下午一點多到議會要簽到,被議事組人員拒絕,他質疑議會受公民團體「嘉市桃城公民行動聯盟」發起人林瑞霞監督而有壓力,未告知議員,就改變簽到規定,提議在議場替林安排特別座,當第二十五席(嘉市共二十四名議員),議長蕭淑麗答說「這於法無據」。
嘉市議會昨上演罕見的議員跟議長「嘴上交鋒」,洪有仁在質詢時間說「市民自有公道,不是他們說什麼就要做什麼,整天隨風起舞」,蕭答「不是隨風起舞」,洪又說「那為何以前五點前簽到就可以,現在就不行,這就是隨風起舞」。
議長指誤會 議員簽到時間再討論
蕭淑麗會後回應,議事組人員應是為求謹慎,未跟議員好好說明,才產生誤會,議員簽到時間、認定標準,將與所有議員討論後決定;議事組主任沈進雄表示,根據內政部規定,議員出席議會排定的議程都可簽到,這次定期會議程自上午九點半到下午五點。
桃城公民行動聯盟日前發表去年旁聽市議會定期會及臨時會成果,林瑞霞強調,議員簽到不等同出席,此次會期,她也在臉書發布議員開會出缺席、待在議場的時間及有無遲到等紀錄;林昨還貼文謝謝洪有仁,因為他的質詢,公民才知道「議員早上來不來開會沒關係,只要下午五點以前來簽到,就算全天出席」。
有議員私下表示,一年開兩次定期會,出席開會是基本義務,公民團體的監督,讓部分議員確實感到壓力;洪有仁說,議會對簽到未有硬性規定,以前只要在開會議程、下午五點前簽到都可以,他前天下午出席小組活動卻不能簽到,令人困惑,公民監督理所當然,但林瑞霞以十二點前開會當標準,是吹毛求疵、太超過。
公民團體志工在旁聽席記錄議員開會狀況(右圖左上方),讓部分議員感到壓力。(記者王善嬿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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