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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江蕙門票買到失物 害媽上警局

2016/04/07 06:00

「二姊」江蕙高雄巨蛋封麥演唱會,清場人員拾獲下場門票占為己有,反被追出緩起訴處分。(本報資料照)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秒殺的江蕙演唱會門票,除有不肖者偽造販賣外,還有清場人員劉姓男子拾獲,也占為己有並委託蔡姓少年販售,門票轉了多手,被不知情的林姓男子以三千三百元購得,送給媽媽表達孝意,反讓媽媽被警方帶回問話,雄檢予以劉男緩起訴處分。

「二姊」江蕙於去年九月封麥演唱會,門票秒殺,曾傳有人偽造門票,被高市刑大破獲,此外,去年九月六日,江蕙在高雄巨蛋開唱,負責清場的被告劉男(廿八歲)在地上拾獲兩張江蕙下一場演唱會門票,共價值七千六百元。

劉男占為己有,並委由蔡姓少年在臉書刊登販售門票訊息,不知情的張姓男子以四千元購得,其中一張留做自己入場觀賞,另一張賣給林姓男子三千三百元,並約在鳥松鳳仁路上速食店交易。

林男買江蕙演唱會門票原來是為孝順母親,他再把門票送給不知情的媽媽,林母高興地進場聽歌,因失主這兩張門票和其杜姓友人買的門票為連號,友人發現使用這兩張門票的觀眾,立即報警將林母帶回偵訊。

林母一頭霧水,趕緊打電話問兒子「是什麼狀況」,警方告知後,母子才知道買到「黑票」,檢方循線找到清場人員劉男,業經高雄地檢署偵結,依侵占遺失物罪將劉男緩起訴處分。

劉男向檢警坦承犯行,檢方考量他不曾有前科,一時起貪念侵占失物,所犯情節輕微,諭知緩起訴處分,但需接受四十小時義務勞動及法治教育講座一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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