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誆稱律師 出庭變「合夥人」破功
2016/02/16 08:0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52歲陳姓男子在律師事務所擔任助理,卻向吳姓女子吹噓自己是大律師、是訴訟常勝軍,後來吳女與他人發生訴訟,花了5萬元委託陳男為訴訟代理人,但陳男出庭時被法官問到身分,只敢稱自己是「當事人的生意合夥人」,律師身分被當庭戳破,吳女憤而提告,昨被桃園地檢署依詐欺罪嫌起訴。
檢方調查,陳男從未考取律師執照,從99年起在桃園區某律師事務所擔任助理,協助處理大小雜務,102年間他透過吳女丈夫認識吳女,卻自稱:「我是執業律師。」餐敘中不斷向吳女吹噓自己承接的案件經常勝訴。由於陳男曾替丈夫撰寫存證信函,吳女真的以為眼前的人是個大律師。
起訴書指出,103年3月吳女與他人發生民事訴訟,她第一時間想到陳男,特地前往陳任職的律師事務所諮詢,談妥以5萬元委託陳男擔任訴訟代理人,陳男明知自己沒有律師執照,仍硬將案子接下來。
事後陳男前往新北地院開庭時,經法官詢問身分,他不敢在法官面前自稱是律師或訴訟代理人,只得迂迴稱:「我是吳女生意上的合夥人。」這句話令在場的吳女與丈夫起了疑心,事後一再追問,陳男才坦承自己不是律師,吳女丈夫直呼:「案子都打了一半,委託的律師卻變成了助理!」
吳女為此氣得控告陳男詐欺,她證稱,從認識陳男開始,他就自稱是律師,還提到想轉行考司法官,她與丈夫都稱陳男為「陳律師」。
陳男應訊否認詐欺,堅稱曾向吳女丈夫說過自己並非律師,2人卻還是稱他「陳律師」。檢察官查驗法務部律師管理系統,證實陳男確實沒有律師執照,並在吳女等人指證歷歷下,昨天偵結依詐欺罪嫌起訴陳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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