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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設646監視器搶錢? 屏警否認

2016/01/31 06:00

屏東警方表示真正的測速照相器材外觀與監視器完全不同。 (記者葉永騫攝)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屏東縣近來新設了77處、646支路口監視器,網路謠傳是測速照相設備,恐大規模取締開單,縣警局長方仰寧昨天澄清,監視器不能當成測速照相使用,警方更不可能亂開紅單、把人民當成提款機,請網友不要以訛傳訛以免觸法。

縣警局為了協助犯罪偵防、查明原交通事故現場及車流監控,今年中央及縣府共編列了2000餘萬元增設路口監視器,第1期以屏東市及恆春鎮為主,第2期為潮州、內埔等地區,最近有網路瘋傳警方增設的這些路口監視器是測速照相,要把人民當成提款機大舉開單,引起民眾議論。

去年多位屏東縣議員就曾針對交通違規罰款提出質詢,質疑縣府為了彌補財政收入,要求員警嚴格取締,致使罰款收入大幅增加。

協助偵破案件 局長︰沒有測速功能

縣警局長方仰寧澄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測速照相必須在前方設立警示標誌,這些路口監視器沒有測速的功能,當然沒有警示標誌,更不可能拿來開罰單,最重要的是去年監視器協助偵破案件高達289件,顯示它的重要性。

方仰寧說,屏東縣的交通違規罰款金額連續3年的金額都在2億餘元左右,並沒有大幅增加,取締的重點都在酒駕、闖紅燈、超速等方面,其他違規則以勸導為主,對於網路任意散布轉載不實訊息,希望網友要確實查證,不要再以訛傳訛而誤觸法網。

屏東縣新增多處路口監視器,被網友誤為測速照相設備瘋傳。 (記者葉永騫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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