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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水污條例通過 窩裡反獎金3倍

2015/12/25 08:00

「高雄市檢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獎勵辦法」通過實施,員工具名檢舉老闆亂排污水,分得獎金比率比一般檢舉人高3倍。圖為後勁溪遭金屬工廠污染情形。(記者黃旭磊翻攝)

〔記者黃旭磊/高雄報導〕高雄市本週通過檢舉違反水污法獎勵辦法,員工具名檢舉老闆亂排污水,分得獎金的比率,比一般檢舉人高三倍。

「高雄市檢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獎勵辦法」本週於高雄市政會議通過實施,環保局解釋內文後表示,民眾發現住家旁工廠偷排廢水,查證屬實並裁罰達新台幣十萬元以上,業者完成繳納罰款後,將分出實收罰鍰金額百分之十到廿,做為檢舉獎勵金,「若檢舉者為工廠現職或離職員工,可依前項核定比率之三倍為上限核發」。

環保局環境稽查科長楊漢宗說,歡迎市民踴躍檢舉後勁溪、鳳山溪等市區八大流域違規偷排污水,民眾可透過書面、電話、口頭、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檢舉,最好能檢附污染時間、地點等證據,局方獲報後,將立即派員稽查。

環保局局長蔡孟裕提醒,檢舉時務必留下真實姓名及可供查證資料,才符合獎勵金發放規定,倘若民眾匿名檢舉,一旦檢舉案裁罰成立並繳交罰款,檢舉人仍無法領取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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