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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用人行道 租車行囂張

2015/04/10 06:00

花蓮火車站附近租車行林立,但許多業者把待租車輛停在人行道上,佔據公用道路營業。(記者王錦義攝)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有民眾投訴指出,花蓮火車站附近租車行林立,但許多業者把待租車輛停在人行道上,佔據公用道路營業,迫使行人都要走在馬路上與車爭道,險象環生,花蓮警分局指出,警方經常派員勸導業者把車移到屋內,若不聽勸者將依法開單。

胡姓讀者投訴說,花蓮火車站周邊國聯一、三、四路上汽機車租車行林立,許多業者都直接把待租的汽、機車停在人行道上,或者一半在店內一半佔用人行道,店外有警局劃設的收費停車格,只要有駕駛合法停車,就會被租車業者驅趕,相當不合理。而且每逢假日就可看到許多遊客,直接走在馬路上與車爭道,他認為車站是外地遊客到花蓮的首站,一下車就看到四處亂停的汽機車,不友善的人行空間,對觀光大城的印象大打折扣。

花蓮警分局指出,對於有業者占用紅線、人行道等明顯違規行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五十六條第一項「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依法可處六百元至一千兩百元罰鍰,若有併排停車之情事者,可處汽車駕駛人兩千四百元罰鍰。警方將先對業者進行勸導,請業者配合將車移置適當處所,並加強巡邏,若業者持續違規,將依法對違規行為進行開罰與執行清道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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