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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支付命令 唬人要查封

2006/08/06 06:00

詐騙新招--轉寄法院通知函幾可亂真

婦人半信半疑 差點上當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詐騙手法又有新招!基隆市1名婦人近來接獲銀行轉寄法院發出的支付命令,通知婦人近期內要查封婦人的家,由於所檢附的通知函、拘提管收的傳票幾可亂真,婦人半信半疑,一度要依照公文上留的電話詢問,還好及時向警方查證,才識破是新的詐騙手法。

基隆市警察局偵四隊長黃垂郎指出,支付命令原是民事訴訟法上,針對債務人與債權人間無爭執的債權數額,藉由支付命令的程序,迅速得到確定,以簡化審理程序,想不到卻成為詐騙手法之一。

由於支付命令的效果等同確定判決,但債務人只要在收到支付命令20天內,不附任何理由向發支付命令的法院聲明異議,該支付命令立即失效,詐騙集團便無計可施。

偽造雖精細 但破綻重重

黃垂郎說,該婦人除收到支付命令,還附有查封通知函及拘提管收的傳票,表面上看起來偽造得十分精細,其實破綻重重,光是支付命令發文的單位就錯了,婦人收到的支付命令發文單位是「台灣地方法院民事支付命令」,到底是那個地方法院,不清不楚,再來,關防的用印也十分模糊。

此外,支付命令法定聲明異議的期限是20天,該婦人收到的支付命令卻要求債務人於命令送達後5日內向債權人償還借款。

「該婦人之所以信以為真,是因為詐騙集團不僅知道她的住址,更厲害的是知道她與銀行有借貸關係」,黃垂郎說,其實詐騙集團透過各種管道收集,再以亂槍打鳥方式,誘被害人上鉤,提醒民眾若收到類似支付命令時,先不要慌張,更不要按照公文上留的電話打去詢問,如此很容易掉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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