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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花300萬 怒告變心男偷竊

2014/10/27 06:00

〔記者歐素美/清水報導〕56歲王女與小她9歲的童男同居,每月並給男方5萬元生活費,最近因王女經營的茶葉生意不佳,生活費只給1萬5000元,童男變心搬離愛巢,王女不甘人財兩失,憤而告童男偷竊,警方昨依竊盜罪函送。

王女昨到清水分局製作筆錄,哭訴自己經歷2段失敗婚姻,並罹患乳癌及大腸癌,2年前在賭場認識童男,因童男嘴甜體貼,兩人進而同居,但童男工作不穩定又愛賭博,王女每月都給童男5萬元生活費。

不料,最近因賣茶葉的生意較差,她無法每月供給童男5萬元,只給1萬5000元,並供童男吃住,童男即變心,9月份搬離兩人愛巢,並拿走其放在臥室衣櫥裡的1只鑽戒及1條金項鍊,還有現金10萬元及童男之前向她借錢的20萬元本票1張。

王女說,同居2年多,童男不斷向她索取金錢,在童男身上至少花了2、300萬元,最後逼不得已才叫童男借錢必須簽具本票,沒想到「床頭金盡」,童男說走就走,還趁機偷走其貴重首飾,她找童男父親理論,童男原本答應還款,事後反悔,還嗆聲「你去告,反正無證據,我再告你誣告」。

王女心生不甘報案,警方找來童男訊問,童男否認偷竊,但王女住家監視器顯示案發當時,現場僅有童男進出,昨仍依竊盜罪將童男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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