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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賓士撞死2外籍生 大學生判刑6月

2014/10/14 08:00

屏科大林姓學生駕駛賓士車撞死2名騎機車的同校外籍生。(記者邱芷柔攝)

得易科罰金 緩刑2年

〔記者李立法、邱芷柔/屏東報導〕屏東科技大學20歲林姓進修部二年級學生下課後開賓士車回家途中,失控撞上2名騎機車的同校外籍生朱尼爾及梅文,導致2名外籍生當場死亡,全案經過一年多的審理,法官認為肇事的林生犯後深具悔意,且積極與死者家屬達成賠償和解,處林生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並予以緩刑2年。

2死者各獲400萬賠償

屏科大表示,2名車禍身亡的外籍生各獲得相關平安險理賠金約200萬元,死者家屬來台善後期間全部花費均由肇事的林生負擔,加上和解金,2名死者各獲得約400萬元的賠償。

31歲瓜地馬拉籍梅文(Ortiz)與26歲貝里斯籍的朱尼爾(Junior),皆就讀屏科大熱帶農業暨國際合作學系三年級,去年6月14日晚間,2人騎機車雙載要和其他同學吃消夜,行經屏縣內埔鄉壽比路與和成巷口時,和賓士車發生猛烈碰撞,騎機車的梅文被壓在機車與溝渠護欄間死亡,朱尼爾彈飛掉進水溝身亡。

賓士車駕駛是屏科大進修部林姓學生,此案引起瓜地馬拉及貝里斯2國高度關注,2國駐台大使在事故發生後以監護人身分南下屏東協助處理,外交部與校方安排死者家屬來台善後,肇事林生被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法官依自首規定減刑

法官認為肇事林生留在現場處置車禍並向警方自首,態度良好,林生家中開保養廠,家境小康,事後積極處理賠償事宜,並與家屬達成和解,不至於發生跨國求償無門耗費司法資源情事,法官依自首規定減輕其刑,並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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