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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前男友性侵 自拍「被K照」求救

2014/08/03 08:00

幼女在旁 脫被害內褲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苗栗縣左姓男子想和前女友小潔(化名)重修舊好被拒,竟押她回自己住處,不顧未滿1歲幼女在旁,摀嘴施暴,隨後還在房內性侵,小潔自拍被打照以LINE向現任男友求救才脫困;由於左男與小潔事後以60萬元和解,法官判處左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苗栗地院調查,去年4月間,左男希望能與小潔重修舊好,多次撥打電話,小潔不堪其擾,將手機關機,在服飾店2樓房間內睡覺。

遭強押 LINE給男友

左男持小潔先前交付的鑰匙開門,進入2樓房間要求小潔一起外出遭拒,左男不顧小潔當時僅著內褲,仍強拖她到樓下。小潔大聲呼救,印尼幫傭驚醒,趨前阻止,但左男仍強押她回住處。

左男將小潔帶回自己住處後,不顧未滿1歲幼女在房內,強行脫掉小潔內褲;兩人爭吵,驚動左家人,左男打發家人後將幼女抱走,回房內毆打小潔並性侵。小潔利用如廁機會,以手機自拍臉部被打照片後,以LINE傳給現任男友,男友報警處理。

60萬元和解 狼獲緩刑

法官認為,因左男無前科,且家中尚有未成年子女需撫養,加上已與小潔達成和解,小潔也當庭求情,因而判處左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須服義務勞務160小時及接受2場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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