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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領案 上網查得到

2006/04/25 06:00

〔記者楊培華/基隆報導〕一名住雲林在基隆服役的林姓現役軍人,日前遺失裝有提款卡等物的皮夾,警方當天就找到失主。基隆市警局指出,警方受理的招領失物案,若公告半年仍無人認領,會通知拾獲的民眾領回,警方不久前才通知一名計程車司機,將撿到的4萬多元金飾領回。

警方表示,民眾撿到東西交給警察機關後,警方會透過拾得遺失物管理系統公告招領,遺失財物的民眾也可上網透過該系統查詢,但一般民眾利用率並不高,市警局建議大家, 萬一有東西遺失,不妨先到該網站找看看,網址http://notes.npa.gov.tw/police/find.nst。

基隆市警局指出,像這位林姓失主遺失的皮夾內,除了數百元現金外,只有一張郵局提款卡,警方根據提款卡帳號與郵局連絡,當天就查出林姓失主身分,並通知失主領回。

承辦員警指出,如果拾獲的遺失物內沒有可查出失主身分的證件,只能到拾得遺失物管理系統登錄公告,依據民法803、805條規定,公告半年期滿若無人認領,即可通知拾獲者帶身分證及印章領回。

一名計程車司機去年在基隆市區載客到過港路,乘客下車後,留了一包金飾在車上,司機發現後,就近將價值約4萬多元的金飾,交到市警三分局八堵派出所,警方上網公告半年無人認領,日前已通知這位司機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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