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坡建屋 審照嚴格 民眾怨多花百萬
2012/09/13 06:00
吳姓民眾在沙鹿區的土地四周道路完善,基地平坦,質疑市府要求做水土保持,很不合理,徒增民眾負擔。(記者歐素美攝)
〔記者歐素美/沙鹿報導〕縣市合併後,山坡地建照申請規定嚴格,凡超過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一律須做水土保持計畫書及委外審查,民眾陳情增加建屋成本及負擔,而且不合理;水利局說,凡基地四周道路皆完成,毋須興建擋土牆等純建築行為,經市府會勘審核通過即毋須水保。
吳姓民眾陳情市議員尤碧鈴表示,祖傳沙鹿區正德路旁兩百多坪土地,他打算興建兩棟房子給兩個兒子,一人一棟,明明土地四周道路及排水溝等完善,基地平坦,但向市府申請建照,卻遭打回票。
吳姓民眾說,水利局表示,因建築及開發面積超過五百平方公尺,必須製作水土保持計畫書,並委外審查,即使基地平坦也要做排水溝及滯洪沉沙池,完工後還得依據土地公告現值向農業局繳交六%到十二%的回饋金,形同一棟房子必須增加近百萬元的成本。
王姓建築師也指出,水利局成立後,山坡地開發申請審查嚴格,以水保計畫書審查為例,以往五百平方公尺以下只須土木技師簽證,費用僅需四、五萬元,現在要求須專業水保技師簽證,由於全台專業的水保技師沒幾位,簽證費用動輒四十萬元左右,相當十倍價格,而且基地五百平方公尺以上還須設六平方公尺的滯洪池,嚴重增加民眾負擔,依據市府審查規定,「沙鹿區的山坡地都不用蓋房子了」。
水利局則澄清指出,凡基地周邊道路皆已開闢,排水溝等完善且毋須興建擋土牆,即屬農委會認定的「純建築行為」,只要經水利局會勘審核通過,即毋須製作水保計畫書及繳交回饋金,並不會增加民眾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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