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濫交 國標老師獲賠
2011/12/07 06:0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林姓男子與擔任國標舞指導老師的女友分手後,以簡訊散佈對方濫交、得性病,甚至揚言殺害其全家,高雄地院認為已損及女方名譽,判決賠償15萬元。
據了解,林男與王女均為大學畢業,前年10月間協議分手後,曾多次發生爭執,林於是自98年10月起,多次傳簡訊揚言殺害王女家人,甚至散播王女濫交、得性病、有過多次小孩的簡訊給10多人,王女被迫離開學校,無法擔任國標舞指導老師,求償50萬元。承辦法官調查後,判決林男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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