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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瘦身美容業 無定型化契約

2011/12/03 06:00

〔記者林相美/台北報導〕瘦身美容業消費爭議頻傳,台北市政府昨天大動作由副市長陳雄文召開記者會宣傳查核結果,但不願公布業者名單。衛生局表示,查核九十九家瘦身美容業,廿一家沒有提供契約,十八家的定型化契約有缺失,若下週複檢未改善,可處兩萬元至十萬元罰款。

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處長陳立奇解釋,大型連鎖瘦身美容業者多已使用定型化契約,由於改善期限還沒到,必須給予業者改正機會,有必要才會開罰、公布業者名單。

陳雄文表示,今年六至十月查核九十九家瘦身美容業,五十一家依規定使用衛生署公告的定型化契約,廿七家使用非衛生署版本的其他類型契約,例如訂購單、交易憑證,另有廿一家業者沒有提供契約。

陳雄文說,使用定型化契約業者中,十八家契約有缺失,包括促銷特價商品卻不開放退貨,僅開放退課程但不退產品,重要條款沒有提供消費者簽名的確認機制,沒有提供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簽名確認的機制。

陳立奇說,契約內容有缺失的業者必須將修正的契約書送衛生局備查,若未改善可依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開罰兩萬元至十萬元。另外,法令雖未規範未使用契約的業者,但業者未提供應記載事項,也可回歸到消保法,若限期未改善,同樣可處兩萬元至十萬元罰款。

衛生局提醒,業者常以人海戰術強迫推銷或以填寫資料送試用包、免費作臉、朋友價、特惠價等名義吸引民眾購買數萬元的美容產品,民眾消費前務必簽定型化契約,簽約前有七天審閱期,確認無誤再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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