埤塘地主抱怨 水利會擬提高漁獲分配比例

2011/03/26 06:00

〔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桃園農田水利會管轄二百八十五口埤塘,其中不少埤塘是私人土地。長期以來水利會把埤塘出租供人養魚,漁獲外賣利潤地主只收到區區百元,因此引起地主不滿。對此,會長黃金春打算提案修改採捕管理要點,提高漁獲比例分配給地主。

桃園水利會管理組灌溉股長原道安表示,水利會的蓄水池主要為農田灌溉,因經常蓄水自然產生魚介。為減除採捕糾紛,水利會依農委會所訂採捕管理要點出售魚介捕採權,一來增加會庫收入,二來承租人得協助蓄水池維護管理,天然魚介採捕是附屬功能。

不過部分埤塘地處黃金地段,土地動輒上億元,已有地主抱怨承租人撿到便宜,因按照水利會出售魚介捕採權規定,地主可能一年只領幾百元,不符土地效益。

農田水利會的埤塘面積都很大,水質都是引用石門水庫灌溉用水,水質進出流動,飼養的魚兒特別肥大吃起來沒有土味,也是吸引釣客享受揮竿樂趣的熱門據點。

埤塘的魚兒以吳郭魚、福壽魚、烏鰡為主,早期所生產的魚介曾供應北台灣消費市場為主,是桃園農田水利會的一項天然資源,民國四十五年為配合政府安置老弱除役戰士就業的政策,還曾奉省令把管轄埤塘撥交退輔會桃園漁管處經營養魚,並象徵性地收取微少的用水使用費。

只是,埤塘使用卅多年後原安置的榮民老邁無力直接經營,而以合作經營名義變相轉租民間養殖,養殖戶無視農田灌溉需求,而與當地農民因為用水發生糾紛。

水利會經過多方斡旋協調,該撥用埤塘才歸還水利會,只是近幾年來因為飼料價格與工資不斷上漲,加上中南部生產的漁獲加入競爭,復因水污染問題需由出售魚介捕採權供出租人承擔,埤塘養魚已日漸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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