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新聞延伸閱讀/兒少強制安置 條件嚴苛

2010/08/12 06:00

目前安置特殊境遇兒童、少年係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但為維護原生家庭的完整性,強制安置條件相當嚴苛,尤其父母都還健在,必須取得同意才能安置,但許多父母不是找不到人,就是不願正視問題,甚至將子女當搖錢樹,藉子女領取相關補助,讓執法者十分無奈。

兒少福利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兒童及少年未受適當之養育或照顧;有立即接受診治之必要,而未就醫者;遭遺棄、身心虐待、買賣、質押,被強迫或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行為或工作者;遭受其他迫害,非立即安置難以有效保護者,主管機關為提供緊急保護、安置或其他必要之處置,得請求檢察官或警察機關協助。

同法第41條第1項規定,兒少因家庭發生重大變故,致無法正常生活於其家庭者,其父母、監護人、利害關係人或兒童少年福利機構,得申請安置或輔助。

同法第33條第1項明定,主管機關必要時得依其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之申請或經其同意,協調適當之機構協助、輔導或安置。

(記者黃博郎整理)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