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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賣家族共地 侵占1億3千萬

2010/08/07 06:0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男子廖鴻政85年間勾結代書池榮森低價收購家族共有地,以每坪近20萬元出售給櫻花建設公司得款3億餘元,事後家族發現他收購價每坪才1萬3500元,且其中近半土地未取得所有權人同意,事後只提存每坪3萬元,獲得之暴利及侵占款2億餘元,廖某逃亡中國多年,今年4月到案,台中地院依侵占罪判處2年徒刑;該案代書池榮森被判處1年6月徒刑定讞,已執行完畢。

判決書指出,廖鴻政之家族在台中市西屯區黃金地段擁有4筆共有地約1600坪,為家族約40名成員所共有。85年間廖鴻政想要整合收購該土地,整筆出售給櫻花建設公司,勾結代書池榮森以每坪1萬3500元收購廖泉生等31人土地(約900坪),其他還有廖寬仁等5成員已死亡,其土地共約300坪,廖嫌理應取得其繼承人之同意。

但當年廖嫌找到其中2名繼承人都表示不願意出售,廖嫌不顧其中有成員拒絕,逕自依土地法相關過半數規定,與櫻花簽訂買賣契約,直接出售,而將廖寬仁等5人之持份,則按比率提存法院。

不過,廖嫌賤價收購家族土地已引起家族不滿,而他出售土地平均每坪近20萬元。廖寬仁等5名死者之應有比率,應可分到1億4000萬餘元,結果廖某與代書只提存法院每坪3萬元,總計提存994萬餘元,涉嫌侵占1億3000萬餘元。

此案事發之後廖嫌逃亡中國,被法院通緝,在92年間於中國涉及詐欺案被判處11年徒刑,服刑7年半後獲釋放,廖嫌被押解回國,此侵占案台中地院判處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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