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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詐健保3890萬 付7000萬換緩起訴

2010/08/07 06:00

彰化縣員林鎮協和醫院將健保卡當「信用卡」瘋狂「盜刷」。(記者阮怡瑜攝)

〔記者阮怡瑜/員林報導〕彰化縣員林鎮協和醫院勾結縣內12間老人安養中心,由醫院提供護理用品換取安養中心提供住院老人健保卡,院方將健保卡當「信用卡」瘋狂「盜刷」,向健保局詐領近4000萬元,檢方6日偵結,在考量實際效益下,涉案的27人全得以繳交高額罰金來獲取緩起訴,其中,醫院須付出近7000萬元以及4名醫師各240小時義診的代價。

員林協和醫院涉不法

檢方緩起訴指出,楊茂昌、殷金儉、蕭瑞鵬、劉健華等4人合夥經營協和醫院,殷、蕭同時擔任駐院醫師,此外,協和醫院另聘請蔡伯宗及陳宏彰、郭溪泉為醫師,其中,高齡71歲的蔡伯宗雖兼任人頭院長,卻並未實際看診。

4醫師各義診240小時

緩起訴指出,院方為了向健保局詐領健保給付,從93年至98年間,透過提供老人安養中心藥品與醫護用品為代價,換取安養中心提供老人健保卡給醫院偽造看診資料,再向健保局詐領健保給付;另醫院還包括利用外籍勞工至醫院施打營養針劑機會,由醫師製作不實看診紀錄,病患未領藥卻仍製作不實處方箋,其他醫師假院長蔡伯宗之名看診等,再持偽造的相關醫療資料向健保局申請給付,總金額高達3300多萬元。

檢方指出,涉案的院方負責人、醫師與老人安養中心負責人都坦承犯行,院方除已繳回3300萬元詐領金之外,也主動再繳回590多萬元未經報准擅自至安養中心看診申報的金額,明顯具悔意。

同時,若處以緩起訴,健保局還能另行再向醫院處以1750多萬元罰金,檢方也裁定院方負責人與醫師等人須共同支付1000萬元給國庫,同時4名參與犯行的醫師也須分別執行240小時的義診,判處醫院負責人、外聘醫師共7人3年期限的緩起訴。

另一方面,醫院其他涉案員工、安養中心負責人等20人也分別處以1至3年緩起訴,並須繳交5萬元至30萬元罰金。

彰化縣員林鎮協和醫院勾結縣內12間老人安養中心,由醫院提供護理用品換取老人院提供住院老人健保卡,院方將健保卡當「信用卡」瘋狂「盜刷」。(記者阮怡瑜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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