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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川地禁種高莖作物 農民聲聲怨

2010/07/31 06:00

〔記者黃佳琳/高縣報導〕去年88水災造成高縣兩大河道嚴重淤積,7河局要求承租河川地的農民不得在河道上種植高莖作物,違者將依水利法規定開罰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引發農民不滿,認為7河局沒有能力治水,才找農民種植高莖作物的麻煩,但7河局強調,一切依法行政,將在5年之內取締完畢。

「網室都搭了才來取締,相當不合理!」六龜鄉新威村長邱國治說,農民的生計和治水很難取得平衡點,但是7河局要取締農民違法時,為何沒有事先告知勸導,都是等到農民花錢購買網室、基樁等種植器材,等到種下去的木瓜、香蕉長到一定程度,才開始取締。

邱國治說,村裡面已有多位農民吃上10萬元罰單,還有人被依違反水利法函送法辦,農民不是不肯配合法令,但礙於生計及產業轉型困難等問題,才會承租河川地種植高莖作物,他希望能有完整的補償或配套措施,不要讓農民為了吃口飯,還得跟政府對抗。

7河局表示,農民在申請承租河川地耕種時,契約上都已清楚記載不得種植超過50公分的高莖作物,農民違反規定,可依水利法開罰,若未經過申請逕自在河川地耕種,還可能吃上侵占刑責,7河局希望農民配合法令,確保行水區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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