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雅雯買兇殺夫案 受雇殺人 少年判緩刑5年
2005/10/20 06:00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91年2月間發生在桃園縣的黑寡婦楊雅雯買兇槍殺親夫案,在楊女歷經1、2審均判處無期徒刑,共犯也分遭判刑後,檢警去年逮獲漏網的蕭姓少年起訴,桃園地院昨天依殺人罪將他判處3年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這起買兇殺夫案,起於30歲的楊雅雯長期遭丈夫彭康維施暴,有意離婚不成,因而花40萬元買兇槍殺親夫。楊女落網後1、2審法院均判處無期徒刑,其餘共犯黃姓、張姓、林姓、陳姓與彭姓少年分由桃園、新竹地院判刑上訴中。
判決書指出,全案除了楊女及黃姓等5名少年,今年剛滿18歲的蕭某也參與了殺人行動,雖逃逸多時,仍於去年被警方緝獲移送少年法庭審理,因觸犯重罪,法院裁定由檢方偵辦起訴,地院刑庭調查後昨天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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