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街弊案 謝龍介遞狀盼上訴
2009/09/16 06:00
〔記者洪瑞琴、王俊忠/台南報導〕舉發海安路地下街工程案的議員謝龍介,昨日表示因上訴法定期間將屆,他已向地檢署遞狀「建議」上訴,且要針對判決書內容提出具體論述供檢方參考。
謝龍介表示,上訴權在檢方,檢察官收到判決書10天內要提起上訴,10天之後的20天內要提上訴理由書,當初起訴該案的檢察長朱朝亮、檢察官吳文正、陳明進、黃朝貴都已調離台南,他擔心檢察官錯失上訴時間,特別向地檢署遞「上訴書狀聲請書」。
謝龍介昨在議會說,民進黨抗議司法不公,認為三審才定讞,扁案一審無期徒刑未定,他也要「提醒」許添財,海安路地下街無罪判決也是一審,若檢察官上訴,案子還沒結束。
台南地檢署表示,有關台南市海安路地下街後續工程弊案,市長許添財獲一審判無罪,南檢已在上週收到台南地院判決書,因為上訴最後期限是下週一,本週內南檢將邀集相關檢察官共9人開會決議是否上訴事宜。
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李靜文說,當初起訴該案的4位檢察官黃朝貴、吳文政、王森榮與陳明進均已調離南檢,南檢也在上週把判決書寄給4位起訴檢察官,請他們在本週內到南檢開會或表達書面意見。
據了解,南檢檢察長楊治宇、襄閱主任檢察官李靜文、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曾昭愷、2位公訴檢察官黃裕堯、蔡佩容及4位起訴檢察官將在會議中檢討一審判決理由的妥適性與是否上訴二審的問題,本週內會有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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