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錯款怎麼辦
2009/05/06 06:00
●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庭長宋國鎮說, 他人誤匯進入自己帳戶的款項,在法律上屬於不當得利,如果遲不歸還,匯錯款的人可循民事訴訟管道要求返還。訴狀紙一張才2元,也可上網下載,自己填寫,提起告訴,無須請律師。
宋國鎮說,判決勝訴後,如對方仍不願吐出錢來,可持判決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除非對方名下什麼財產都沒有,否則應可討回。
資深郵局行員建議,如果時間許可,轉帳最好到金融機構臨櫃辦理,不要嫌麻煩。因為用提款機轉帳,不會出現對方戶名,臨櫃填寫轉帳單,則須填寫對方帳號與戶名,如果帳號寫錯,與登錄的戶名不符,行員會告知有誤,立即更正,不致把錢錯匯給第三者。(記者傅潮標整理)
-
拓展蜜棗外銷 高樹冷鏈場啟用
-
東屏未見曙光 民眾仍開心迎新年
-
落山風藝術季 帶觀眾穿梭作品間
-
屏市玉皇宮遶境 獸神踩街吸睛
-
史前館法式餐廳開幕 結合在地食材
-
瓦斯車撞電桿摔落邊坡 鋼瓶散落
-
每坪58萬》斗六大同路愛國街口 蟬聯雲林地王
-
冬雨攪局 阿里山音樂會看不到日出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