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約跳樓殉情 女死男輕傷 無殺人犯意輕判 女方控蓄意殺人
2008/12/13 06:00
〔記者林良哲、謝鳳秋/台中報導〕男子柯一東與女友陳雅琪交往多年、無法完婚,柯某要求一起殉情,陳女從大樓13樓頂樓跳下而死亡,但柯某隨後跳下卻輕傷而獲救,檢方以加工自殺罪起訴,法官審理後,認為其年輕失慮且手段並非凶殘,只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家屬對於此判決強烈不滿,認為柯某為蓄意殺人,期盼檢察官為陳女討回公道。
判決書指出,被告柯一東(26歲)與陳雅琪從高中時期開始交往,92年間並同居,但陳女父母不同意2人結婚,使柯某相當失意,今年4月3日,陳女在網路上結識李姓男子,柯某醋勁大發,動手毆打陳女,陳女即到妹妹住處求助。
4月6日凌晨,柯某約陳女見面,要求一起殉情,2人駕車到彰化,柯某反鎖車門並引廢氣,要陳女先死、他再自殺,但因陳女痛苦拍窗而作罷。同日上午,柯某又帶陳女到台中縣豐原市某大樓13樓樓頂,佯稱要跳樓一起殉情,後來見陳女無意同死,就送其回家。
當天晚上,他再度約陳女外出,載往同棟大樓再次苦勸同死,隨後陳女墜樓身亡,柯某則躺在屍體旁,消防隊獲報後前往救援,發現陳女氣絕身亡,柯某則因掉落在石棉瓦屋頂而減緩衝撞力,只受輕傷。
檢方偵辦時,認為陳女沒有掙扎外傷,依加工自殺罪起訴,並對柯某求刑8年。但檢方的認定並未獲得陳女家屬認同,認為柯某是故意殺人,不能認定為加工自殺。
判刑4年6月
法官審理時,認為無直接證據顯示柯某確有殺人犯意,並以其年輕失慮且手段並非凶殘,同時身心受到重創,只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
得知判決結果後,陳女伯父相當不滿,他表示,家屬對一審判決無法接受,原來法律是保護壞人、欺負善良百姓,期盼檢察官幫枉死的姪女討公道,如果法律無法還他們公道,家人深信天理昭彰,害姪女喪命的凶手一輩子都難逃良心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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