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警出示證件阻撓臨檢 前議員妨害公務被訴
2008/11/20 06:0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前台中市議員曾坤炳因不滿中市警方以臨檢「擾民」,今年7月間故意到「自由PUB」消費,等候臨檢員警,員警臨檢時,涉嫌「強要員警出示證件」,雙方僵持,又與員警發生拉扯,被依妨害公務移送法辦,檢方昨天起訴,並求處10月以上徒刑。
起訴書指出,曾坤炳曾擔任台中市第十一、十二屆市議員,得知中市西區中興街「自由PUB」經常有員警臨檢,今年7月24日前往消費,等候警方上門,當晚程、陳2名員警到該店臨檢,員警一進門,曾坤炳即手指員警「你們是哪個單位?」「你們倒楣了,知道嗎?人家有營業執照的」、「你們耍流氓喔!公務員可以這樣搞嗎?」「你幾號,無三小路用」。
程姓員警表明係依法執行臨檢,要求曾某拿出證件,曾某拿出證件後,也要求員警出示證件,但員警並未出示證件,只是表明依法臨檢,雙方因誰先出示證件而僵持,曾坤炳並表示,根據大法官釋字535號必須出示證件。過程中,員警蒐證錄影,並認為曾坤炳妨害公務,要逕行逮捕上手銬,雙方拉扯間,員警手部及臂部受傷。
檢察官認為,警察執行勤務,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告知事由,否則人民可以拒絕。當天員警已身著制服,並配備無線電、手槍,口頭並表明執行臨檢勤務,常人一望即知。根據大法官釋字535號,並不是非出示證件不可,被告強要員警出示證件,否則不配合受檢,顯然是故意刁難。
被告觸犯妨害公務及傷害罪嫌明確,且偵訊遲到、滿身酒味,飾詞狡辯、毫無悔意,請判處10月以上徒刑。
-
拓展蜜棗外銷 高樹冷鏈場啟用
-
東屏未見曙光 民眾仍開心迎新年
-
落山風藝術季 帶觀眾穿梭作品間
-
屏市玉皇宮遶境 獸神踩街吸睛
-
史前館法式餐廳開幕 結合在地食材
-
瓦斯車撞電桿摔落邊坡 鋼瓶散落
-
每坪58萬》斗六大同路愛國街口 蟬聯雲林地王
-
冬雨攪局 阿里山音樂會看不到日出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