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凶製造假車禍撞死兄 姊弟求處無期刑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邱清蘭、邱俊欽姊弟今年元月買凶,以假車禍撞死異姓長兄張國鍾,詐領約2000萬元保險金,檢方起訴,對邱氏姊弟求處無期徒刑,其餘4名共犯求處10年至15年徒刑,請法官諭令被告強制工作。
起訴書指出,婦人邱清蘭與弟弟邱俊欽覬覦異姓長兄張國鍾(從母姓,未婚無子女)高額投保金,涉嫌買凶3度製造假車禍殺兄,前2次胞兄幸運躲過,第三次4名殺手分開3輛車,撞倒張某後,再輾過張某身體,事後領取1954萬餘元保險金朋分花用,檢方起訴,均求處重刑,20歲的劉賴宗事後沒有分到半毛錢,檢方也求處10年徒刑。
起訴書指出,上述車禍案件經司法機關以過失致死結案,雙方也已和解,但檢警發現有不合常理之處,現場不像一般車禍現場,暗中抽絲剝繭,且外界傳聞分贓不均起內訌,10月8日一舉逮捕邱俊欽姊弟等7人。
檢方調查發現,死者張國鍾在83年間買2份保險,90年又買1份,95年又買1份,保費都是邱俊欽支付,受益人是邱俊欽本人或邱的兒子。
96年,邱俊欽回到中縣神岡鄉,與張國鍾及姊姊邱清蘭同住,但邱氏姊弟認為長兄遊手好閒、伸手吃閒飯,共謀買凶謀害,牟取鉅額保險金。
邱清蘭找牌友林采誼共謀,決定付出590萬元買凶,找到徐進發、傅作國、詹宏偉,詹又找劉賴宗加入,第一次在今年初行動,但跟丟張國鍾的機車而未遂;一週後又跟蹤張某,詹嫌駕駛小客車從後追撞,張某送醫後僅小傷無大礙。
被告等人發現從後追撞不易撞死,決定一次出動3部車,先撞倒再輾過才萬無一失,元月28日當天,在張某住處附近埋伏,張某騎車出門,先由詹嫌駕車追撞,張某倒地後,徐進發駕駛自己的小客車輾過張某身體,張某當場死亡,詹嫌立即報案,警方前來以車禍案處理。被告等人隨即申請保險理賠,並且分贓。
檢方對邱俊欽姊弟求處無期徒刑;徐進發、傅作國、詹宏偉3人求處15年徒刑,林采誼求處12年徒刑,劉賴宗求處10年徒刑,檢方請法官均諭令被告強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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