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小法典

2008/07/28 06:00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條7款規定,汽車申請牌照檢驗之項目及標準,其各種燈光應符合附件7第10條規定,營業小客車車頂燈的盞數為一盞、燈光不得紅色、安裝位置應以螺絲(不限鑽洞式)、金屬拉帶或車頂燈架固定於車頂前半部適當位置,不得以磁鐵吸住方式安裝以及燈光開關應與計費錶聯動。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一項第四款,計程車未依規定裝置自動計費器、車頂燈、執業登記證插座或在前、後兩邊玻璃門上,黏貼不透明反光紙,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