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學步道私地施作人行道 桃市府未徵收挨批
市府進行楊梅區校前路道路改善工程,由於部分土地未徵收,地主痛批鴨霸。(記者謝武雄攝)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市府養工處正在進行楊梅區校前路人行道鋪面工程,其中有四十四平方公尺屬於私人土地,並未徵收,陳姓地主認為市府既未徵收,也未取得地主同意,竟然強行施工,做法實在「鴨霸」;工務局長黃治峯表示,該處現況為人行磚道,屬於既成道路,依據內政部解釋函,未徵收的既成道路只是進行整修,並未改變路型,無法辦理徵收。
工務局︰既成道路只整修 未改路型
黃治峯說,很多既成道路的土地未徵收,這是歷史共業,大法官第四百條釋憲案,也要求政府另訂辦法補償,之後才有容積移轉的辦法。但既成道路畢竟已經開闢完畢供民眾使用,政府須編列預算養護,內政部才會有這樣的解釋函,由於該路段的確是人行道,養工處才會爭取中央前瞻計畫補助進行整修。
地主主張屬新闢道路 市府將檢討
黃治峯說,對於新闢道路,市府一定會於取得用地後施工,至於地主主張原人行道為學校設施,如今開闢為校前路人行道,應屬於新闢道路,對此,市府會請法規等相關單位進行檢討。
該工程全名為「楊梅區人本示範道路—校前路(秀才路—環南路段)道路多目標改善工程」,總經費高達五千四百餘萬元,屬於前瞻工程計畫,去年十一月動工,預計今年七月完工。
陳姓地主表示,他的土地位於楊梅國小的邊緣,當初學校用地徵收就漏了他的土地,由於學校用地旁邊就是校前路,校方擔心學生走在馬路上危險,因此建校時圍牆還退縮大約二米,留出步道供學生行走,為了學生安全,還設有一米高的花圃圍籬,讓車子不會衝上人行道,可見該人行道原本就是學校工程的一部分;如今市府施作校前路道路多目標改善工程,將學校圍牆旁的人行道改為校前路人行步道,本來就算是新闢設施,市府應該要徵收土地才能使用。
議員︰占用逾50年 該還地主公道
市議員詹江村說,陳姓地主投訴無門才向他陳情,市府的做法太鴨霸,畢竟政府已經占用該土地超過五十年,也應該還給地主一個公道,而該道路僅四十四平方公尺,公告現值約二六○萬元,市價徵收也不過五百萬元,不超過工程費的十分之一,市府在大張旗鼓建設之際,也應該考慮民眾的權益。
陳姓地主主張其土地屬學校工程一部分,市府進行校前路道路改善,應該要徵收土地才能使用。(地主提供,摘自Google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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