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不符 台西鄉長無法參選連任
2018/10/06 06:00
〔記者詹士弘、鄭旭凱/雲林報導〕雲林縣選舉委員會審核年底基層選舉參選人資格,有十人資格與選舉法規定不符,其中還包括台西現任鄉長趙瑞和,因接受保安處分而喪失競選連任的資格;另有兩名參選人死亡,其中莿桐麻園村長選舉因其中一名參選人死亡,形成同額選舉,選委會已辦理第二次候選人登記公告。
鄉鎮市長等3選舉 10人資格沒過
雲林縣選委會完成參選人審核登記,鄉鎮市長五十六人登記,兩人不符合資格;鄉鎮市民代表三百六十人登記、三人資格不符;村里長七百五十七人登記、二人資格不符,另有三人重複登記參選代表及村里長。另代表及村長選舉各有一名參選人死亡;縣長與縣議員參選人資格則由中央選委會審查。
雲林縣選委會表示,鄉鎮市長參選人資格與選舉法規定不符的有台西現任鄉長趙瑞和與四湖鄉長參選人吳孟宗;代表資格不符有大埤鄉代第二選區劉昇益、林內鄉代第三選區林志憲及林內鄉代第四選區張添益;村里長資格不符的有斗六市湖山里高銘吉及台西鄉牛厝村龔信榮。
依選罷法 接受保安處分不得參選
台西鄉現任鄉長趙瑞和因案在緩刑期間受「保護管束」保安處分,不符選罷法規定,因而喪失參選資格,不得為候選人,雖然趙瑞和曾提出申復,但未能逆轉結果,仍喪失候選人資格。
另章文祺重複登記褒忠鄉代第三選區與田洋村長;鄭景中重複登記四湖鄉代第三選區與崙南村長;李釧祥重複登記口湖鄉代第四選區與梧南村長,三人形同失格;另台西鄉林姓鄉民代表登記參選代表後死亡。
選委會指出,依選舉罷免法第廿六條規定,包括判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受保安處分或感訓處分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褫奪公權尚未復權、易科罰金執行未完畢等,都不得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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