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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陳情2萬多件 裁罰僅903件

2018/04/26 06:00

〔記者周彥妤/台北報導〕台北市環保局統計,北市去年噪音陳情案件達近二萬三千件,是告發件數的十倍、裁罰件數的二十倍;因檢舉民眾認定起居受影響,甚至夜不成眠,但稽查員到現場檢測卻發現未超標,只能作罷。對此,環保局說,除向中央建議加嚴法規標準或採因地制宜策略外,也會輔導噪音製造者改善,再從行政命令下手,除規範「分貝」外,另會囊括「行為」或「時段」,意即只要在特定時段從事特定行為就一律開罰。

裁罰不易 稽查員現場檢測未超標

據環保局資料顯示,去年北市受理噪音陳情案件高達二萬二八八四件,開單告發令限期改善有二○八○件,未改善而受裁罰有九○三件,比例十分懸殊。

環保局:將建議中央加嚴標準

環保局長劉銘龍說,噪音管制標準是由中央制定,北市會與中央協商,是否可能針對特定區域加嚴標準;目前即使稽查人員檢測發現沒超標,仍會居中協調,嘗試解決公害糾紛,如輔導加裝隔音墊。

至於振動噪音,目前中央並無法規,故北市今年制定的「處理振動陳情案件作業指引」,就是希望先從行政命令著手,提出因應方式。

環保局副局長盧世昌表示,噪音陳情案件之所以居高不下,很大原因是北市住商混合,土地使用分區不如國外壁壘分明,就像住家旁可能是夜店、樓上是健身房、桌球中心,或樓下是超商等。

盧世昌說,「噪音管制法」明定,工廠(場)、娛樂場所、營業場所、營建工程及擴音設施這五個是環局可規範對象;若是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的噪音,則由警察機關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

盧世昌指出,目前可朝三方向著手,除了介入協調、輔導改善外,並向環保署建議加嚴標準或採因地制宜策略;另外,不單純以測量分貝為主,可從「行為」或「時段」規範,如這一、兩年北市已將假日晚間施工管制時段,由晚間十點至隔日早上八點,拉長至晚間六點至隔天早上八點,只要在管制時段施工就一律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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