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桃園》拆違建接污水下水道 建管處放行補照挨批

2018/04/17 06:00

集合式住宅的住戶拆除後巷違建,並由水務局施作污水下水道接管完成。(水務局提供)

〔記者陳昀/桃園報導〕市府水務局推動「配合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後巷環境改造工程」,協調住戶拆除後巷違建後,免費進行接管及後巷綠美化工程。市議員萬美玲昨天質詢指出,桃園藝文特區的「廿一世紀社區」集合式透天宅半年前配合拆除違建接管,住戶們年初卻發現有一戶向建築管理處申請補發建照獲准、不必拆違建,忍不住大嘆「白拆了!」她更質疑,如果可以「補照」,市府為何沒有清楚告知民眾?

市府指此案為特例 坦承橫向聯繫不

市府對此表示,這是桃園第一起「特例」,該戶因位處邊間,有多餘的建蔽率及容積率可以使用,才得以補照,水務局為保障公共利益,經繞開該住戶施工,已完成附近用戶接管,這次在橫向聯繫確實有些疏失,未來不會再出現「特例」。

萬美玲指出,「廿一世紀社區」算是老社區,多少有違規加蓋情形,水務局施作藝文特區周邊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多數住戶都配合自費或由建管處拆除違建,但當時水務局並未告知可以補照,確實對其他人不公平。

市府建築管理處副處長邱英哲說,這是後巷接管工程遇到違建補照的首例,該戶位處邊間,建蔽率及容積率還有增建空間,依法可以補發建照,後續再申請使用執照,但這種特例真的少之又少。

水務局長劉振宇坦言,這起特例在橫向聯繫上有些疏漏,以往水務局只與建管處的拆除科合作,因此建管處建照科接獲申請時沒有會辦。

水務局表示,依水利法規定,用戶必須在污水下水道公告使用起半年內完成接管,現行的後巷環境改造工程是由市府出資,若住戶不願配合,必須自行完成接管,否則可處一千元至一萬元罰鍰。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