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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縣臨時人員 未加薪3%挨批

2018/03/22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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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已依勞基法調薪5%

〔記者黃美珠/竹縣報導〕軍公教今年調薪三%,新竹縣府一體適用約聘僱員,但沒嘉惠臨時人員,另依勞基法加薪五%;民進黨籍縣議員吳傳地抨擊「這是兩碼子事」,質疑縣府是否應歸還行政院補助專款?國民黨籍副議長陳見賢、議員張志弘要求縣府備妥相關資料,今天說明清楚。

縣府主計處長吳月萍說,臨時人員今年一月一日有依據勞基法調薪,調幅大於三%,不可能再加調三%;財政處長黃國峯說,縣府須考量整體財政狀況,臨時人 員依勞基法已調薪五%,若再加三%,明年以後縣庫勢必更為吃緊。

吳傳地說,賴揆公開表示基層臨時人員納入調薪對象,且由行政院埋單,縣府也從財政部收到因應調薪增撥的一千多萬元補助款卻不執行,致鄉鎮市公所跟進,少說有三、四百名臨時人員未加薪。拿中央補助卻沒執行,是否應全數退回補助款?

縣府回應,這一千多萬元本來就是縣府的錢,只是行政院用特別統籌分配款的名義,慷地方之慨。

黃國峯說,新竹縣這次加薪需要三億五千萬元,行政院實際只撥補兩億八千萬元,不足且只補助今年。

陳見賢、張志弘認為,為釐清爭議,縣府財、主單位應把調薪相關資料,包括多少人可受惠、需增加多少人事費?其他縣市作法跟新竹縣有何不同?提出明確資料讓議會深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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