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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美燈塔 登錄為歷史建築

2018/03/10 06:00

高美燈塔具歷史意義與建築價值,台中市政府登錄為歷史建築。 (記者黃鐘山攝)

〔記者黃鐘山、歐素美/台中報導〕一九六七年興建的清水高美燈塔,昔為補強桃園和澎湖間海域的引航功能而設,是全國唯一紅白相間的橫紋燈塔建築,市府已公告為歷史建築。台中市文化資產處昨天表示,將輔導管理單位依法進行維護管理、修復及再利用。

文化資產處表示,當年因桃園市白沙岬燈塔與澎湖縣目斗嶼燈塔之間長達一百浬海域間,沒有明顯標誌指引航行船隻,於是在海域中點興建高美燈塔,塔高卅四.四公尺,燈高卅八.七公尺,光程十六.二浬,成為台灣中部海域船舶的明燈。

全國唯一紅白相間的燈塔

文資處指出,高美燈塔位於大甲溪口南岸,是高美濕地地標,也是全國唯一紅白相間的燈塔,外觀呈八角形,底層牆面比較厚實,內部則是圓形平面,設有一座預鑄鐵製樓梯,窗戶為木製,今仍保有建造初期氛圍,具地區性建造物特色與建築、技術史價值。

後因台中港建設發展之故,財政部關稅總局一九八二年將其燈器完整移至海拔更高的台中港遠東倉儲穀倉上,即為現今的台中港燈塔,「有塔無燈」的高美燈塔隨之停用,交通部航港局二○一四年重新翻修後,開放讓民眾參觀。

由於高美燈塔具歷史意義與建築價值,文資處提報登錄為歷史建築,經台中市「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及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決議通過,名稱為「高美燈塔」,市府並於今年元月正式公告。

文資處表示,高美燈塔經航港局翻修為高美燈塔園區,平日維護情況良好,未來期望與航港局攜手合作,輔導管理單位進行管理維護、修復及再利用,打造更健全的文資保存及永續經營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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