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租金補貼超額971戶 市府準備全買單
租金補貼申請戶數達11年來高峰,但市府承諾不必抽籤、排隊,人人有獎。(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提供)
已向中央爭取全額補助
〔記者陳昀/桃園報導〕市府配合中央執行租屋補貼政策,但今年符合資格的申請案比中央核定的八千戶多出九七一戶,市府住宅發展處昨天宣布,已向中央爭取全額補助,不成的話也會追加預算,讓所有符合資格者都能受到照顧。
桃園市有九九七三戶申請今年的租金補貼,經過審核有八九七一戶符合資格,住宅發展處長曾榮英說,一月已向中央爭取全額補助,倘若中央維持原補貼戶數,住發處會向市議會爭取墊付款,讓符合資格的申請戶不必擔心排序或抽籤結果。
創11年來申請戶數新高
住發處統計,租金補貼開辦十一年來,過去每年申請戶數平均落在四千餘戶,二○一五年開始大幅成長,從四九一八戶、五九九二戶、八五四五戶到今年的九九七三戶提出申請,創下新高。
曾榮英分析說,其實很多縣市的租金補貼額度都不足,桃園市人口大幅成長是可能因素,租金補貼的宣傳奏效還是主因,很多人過去根本不知道可以申請租金補貼;由於今年申請補貼的戶數創下十一年來新高,市府也已向中央提出要求,爭取明年度核定一萬戶租金補貼。
住發處住宅服務科科長陳宣宇說,租金補貼有排富條款,審核未通過者多為薪資所得超標、名下有不動產等,特別的是,不少人是租到用途不符的房屋而被退件,有些房東明明房屋謄本寫工廠、加油站等,卻改成套房出租,值得房客特別注意。
曾榮英說,租金補貼一月起會按月核撥,第一期補貼款月底前就會入帳,如果申請者申請時的租約期限將屆,必須在到期前二個月補上新租約才能順利核撥款項,否則會被取消資格。
租金補貼 桃園每月4千元
曾榮英提醒說,受補貼期間若將戶籍與租屋地遷到其他縣市,需在二個月內向遷移縣市的主管機關辦理「租金補貼遷移」,審核後可依照該縣市補貼金額繼續核撥到期滿為止;各縣市每戶每月的租金補貼如下:台北市五千元;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四千元;台南市、高雄市三千二百元;其他縣市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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