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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份違建2年未拆 苗縣府、公總踢皮球

2017/11/21 06:00

頭份市中華路車流量大,但路旁商家、檳榔攤的違建加蓋占用道路計畫用地,公所2年前就多次向苗栗縣政府申請拆除違建。(記者鄭名翔攝)

〔記者鄭名翔/苗栗報導〕苗栗縣頭份市台一線中華路往交流道方向,路旁有一排凸出違建加蓋屋占用道路計畫用地,頭份市公所兩年前就多次向苗栗縣政府申請拆除違建,希望能拓寬一個車道,改善中華路上下班時段回堵問題,但苗縣府遲未動作。近日頭份市公所再透過立委向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及公路總局提出要求,依侵占國有地向違建戶開罰,希望能盡速改善當地交通。

頭份市公所表示,該路段因為省道台一線,又是上頭份交流道的必經之路,平時車流量大,遇到上下班時間更是經常塞車,但該路段被許多商家、檳榔攤霸占,使得道路空間被限縮,尤其遇到違規並排臨停車輛時,行人經常需要繞道而行,與汽機車搶道,險象環生。

縣府:未收到主管單位後續規劃

苗縣府工商發展處長黃智群指出,因該路段屬於高公局及公路總局徵收取得土地,所有權單位分屬高公局及公路總局,若遭占用理應由主管單位進行改善,苗縣府未收到相關單位的後續規劃,若貿然拆除未銜接後續維護或施工,恐怕會造成用路人更大危險。

公路總局:拆除後增設人、車道

公路總局苗栗工務段長陳禎康回應,該路段凸出建物早已為提報違章建築物,公路總局無權拆除,拆除權責在於苗縣府,至於後續養護及施工,也已在十月底行文苗縣府,表示會在苗縣府完成拆除工程後,預定花十個月規劃及施作增設一個車道及一個人行道。

陳禎康強調,由於高公局已將該路段使用管理權移交於公路總局,且該路段屬於已徵收國有地,公路總局是否會向地主提出侵占國有地告訴,並要求地主自行拆除,工務段會再報請工程處研議,若走司法途徑恐會更曠日廢時。

頭份市長徐定禎呼籲,苗縣府作為拆除違章建物的主管機關,應正視路霸問題,儘速拆除解決塞車問題,也維護用路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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