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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川地容移 學者、建商都反對

2017/10/24 06:00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北市府昨天在晶華酒店再舉辦居住正義論壇,其中討論河川區容積移轉,北市府認為河川區與古蹟、公保地性質不同,負擔義務相對小,恐會衝擊都市環境。雖然水利署會中表明,「水利法」八十二條已於一○三年經立法院修正公告實施,認為河川區容移已勢在必行,但在場都市計畫學者不僅反對河川區開放容積移轉,連不動產土地開發商、大稻埕地主都主張河川地容積移轉將破壞都市計畫容受力,表態抗議。

水利署因無能力徵收全國二.二萬公頃,價值高達五千兩百億元的河川區私有土地,因此在一○三年修正「水利法」八十二條,欲透過容移解決私地開發問題;今年一月經濟部訂定實施計畫,接下來要求各地方政府提出實施計畫。

市長柯文哲致詞說,目前法令沒明訂河川區容積移轉的接受基地條件,如果不限制,都會跑到建地上來,都市計畫的管制會有問題;而河川區的容積移轉乘以接收地的容積率,容積乘數擴大,「怎麼會河裡土地的價格和河岸土地價格是一樣。」

對此,水利署副署長曹華平表示,「水利法」八十二條已公告修正,就會依法執行,推動當中如果遇到窒礙難行,後續還可以再討論調整。

而面對現場諸多意見,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表示,容移標的物跟範圍不要持續擴大是社會的共識,「既然水利用地在範圍認定,中央、地方跟部會都有不同認知,就應該先談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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