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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人次高估 慈湖權利金包商、市府喬不攏

2017/08/25 06:00

慈湖近年來遊客人數統計表

〔記者謝武雄/大溪報導〕中國旅客來台人數銳減,引發大溪慈湖園區委外廠商與市府對簿公堂,得標的恆鼎食品指控市府宣稱慈湖每年遊客三七五萬人次,實際卻僅兩百多萬人次,錯誤數據讓公司誤判情勢,市府應該要賠償;市府觀光旅遊局長楊勝評說,慈湖旅遊人數是以「自然增加成長法」計算而出現高估情形,市府與廠商已就新合約達成共識,但雙方對合約履行的時間點仍有爭議。

發生爭議的「慈湖園區空間利用委外經營」案,由市府風景區管理處將慈湖、頭寮及後慈湖的廳舍外包給廠商販賣商品,履約時間從二○一五年七月一日至二○一八年六月卅日,恆鼎以二五八六萬元得標,每年權利金達八六二萬元,恆鼎第一年權利金如期繳付,發現人潮不如預期後,與市府協商縮減營業面積,精算後一年的權利金約三三○萬元。恆鼎認為新合約應該從合約第二年的七月開始計算,但市府認為該從簽呈核定日起算,由於有一到兩個月落差,恆鼎第二年後就未繳納權利金,市府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恆鼎給付四二一萬元。

包商要求市府 負擔首年損失

恆鼎指出,當初以市府提供的遊客人次計算權利金,不料營運後統計半年旅客僅一百多萬人次,不到預估的六成,事後儘管恆鼎同意縮減營業面積,但市府應該負擔第一年的損失;此外,恆鼎早與市府洽談新合約,卻因市府行政效率差又遭拖延,期間的損失不能讓業者全數概括承受。

風景區管理處長葉宗賦指出,縮減營業面積包含頭寮及後慈湖,核定日期分別為去年八月一日及三十日,業者還是要支付期間的舊版權利金。

市府:包商可提仲裁解決

楊勝評說,業者對新合約履行時間的疑義及第一年權利金的損失,可提出商業仲裁解決;另二○一五年發現遊客人次計算方式出現高估後,二○一六年起已按照實際人次計算。

儀隊交接,是慈湖一大賣點。(記者謝武雄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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