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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土地公廟違建 下半年可接水電

2017/06/01 06:00

桃園區中正五街上的土地公廟「永安宮」,曾向市議員黃景熙陳情不能合法接水電,最後以市府頒訂辦法解套。(記者陳昀攝)

逾九成無使照偷接 挨罰

〔記者陳昀/桃園報導〕桃園市有二千多座土地公廟,九成以上都是違建,因此無法請領使用執照,衍生接水接電等問題,市議員黃景熙昨天質詢,要求市府修改相關規定;市長鄭文燦答覆說,尚未取得使用執照的建築物都能暫時接水接電,預計下半年實施。

鄭文燦:正著手修法放寬

黃景熙指出,全市二千多座土地公廟,普遍面臨無法接水、電問題,主因是地目不符,因依規定,土地公廟必須蓋在宗教用地上,地目不符合就無法申請使用執照,但土地公廟大多是地方熱心人士集資或捐地蓋的,很多都蓋在農地上,也因此無法成立管理委員會、處理地籍清理等,法令一個卡一個,偷接水電的罰款也讓廟方及信眾苦不堪言。

他舉例說,位於桃園區中正五街的土地公廟「永安宮」,向他陳情不能合法接水電,他查到市府頒訂的「桃園市未領使用執照既有建築物申請接水接電許可辦法」才協助解套,但市府規定僅限九十二年六月以前興建的既成建築物,之後興建的土地公廟也很多,依現行法令仍是無解,希望市府修改辦法、放寬申請臨時水電。

鄭文燦表示,考量地方信仰及兼顧適法性,市府已著手修訂「桃園市未領使用執照既有建築物申請接水接電許可辦法」,放寬未取得使用執照建築物接用水電的規定,預計下半年完成。

他說,未來不再限定九十二年六月以前興建的建築物,讓廟宇、民宅可以接用生活所需的水電,但這不代表市府縱容違建,更不是建築物合法的保證,市府仍會積極協助土地公廟取得使用執照、變更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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