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禁捕區炫抱魚照 潛水夫被送辦

2017/05/28 06:00

朱姓潛水夫抱著龍膽石斑在南星計畫區合照,惹來爭議。(翻攝自爆怨公社)

〔記者洪臣宏/高雄報導〕商港禁止捕撈,一名朱姓潛水夫卻在高市南星計畫區抱著一尾一.五公尺的龍膽石斑錄影合照,該段影片PO網炫耀卻引來爭議,高雄港務警察總隊接獲檢舉,將他約談到案,但他表示是在大鵬灣海釣上岸,為了炫耀而在南星拍照,警方訊後依違反商港法函送法辦。

網路前天流傳四十一歲朱男一段影片,他側身抱著一尾約一.五公尺的龍膽石斑,情緒高亢地要一旁友人錄影拍照,口中不斷用台語喊:「再一次!」似乎意猶未盡,但被抱的龍膽石斑已經奄奄一息。

有人將影片PO上「爆怨公社」,眼尖網友認出攝影地點就在南星計畫區內,質疑這是非法捕魚行為。高雄港警總隊六櫃中隊也接獲檢舉,昨天約談朱男到案,發現他是南星計畫區下包商僱用的潛水人員,專事水下工程。

朱男合法持有魚槍,他應訊時表示,該尾龍膽石斑是在屏東大鵬灣海釣上岸,為了向友人炫耀,才拿到南星計畫錄影拍照,他從未在南星從事捕撈作業。

警方對他的說詞存疑,但暫時無法查證龍膽石斑來源,偵訊後先依違反商港法送辦,港務局可依法裁處六百至三千元罰款。

許姓龍膽石斑養殖業者表示,他曾以不浸水方式,將龍膽石斑從高雄運到台北,全程約五小時,龍膽石斑依然存活下來,可見其生命力強韌;而野生龍膽石斑要長到一.五公尺長,大約要七年以上時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