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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縣拆舊宿舍 文化處:未達文資條件

2017/01/20 06:00

縣府昨天拆除舊房舍。 (記者羅欣貞攝)

〔記者羅欣貞、葉永騫/屏東報導〕屏縣府昨天起拆除屏東市林森路、中山路一帶的舊宿舍,引起民代關心,文化處說明,拆除的宿舍已由文資委員勘查過,未達列為文資的條件。

屏東市林森、公園與忠孝路口,以及中山、勝利路口一帶的公有舊宿舍群,昨天起怪手進駐拆除,引起縣議員蔣月惠的關注,認為屏東市日遺眷舍等舊房舍,在拆除前的決策過程應該更嚴謹與透明。

文化處副處長曾龍陽、文資所主任王文章昨赴現場說明時指出,屏東市林森公園與忠孝路口的宿舍群,包括縣府主計處長舊宿舍、警察宿舍群,前者因年代超過五十年,一月九日邀文資委員組專案小組前往評估,其為磚造、鐵皮屋頂房舍,價值偏中低度。

至於警察宿舍群,縣警局也說明,建於民國五十八年,未超過五十年,不需進行文資評估,早已列入拆除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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