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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市》湖子內區段徵收點交 民怨路燈占道

2016/09/05 06:00

民眾質疑,嘉義湖子內一標八米道路的路燈設置在路側標線內,除佔用車道,恐影響行車安全。(記者丁偉杰攝)

〔記者丁偉杰/嘉市報導〕嘉市湖子內區段徵收正進行第一標私有地點交發放作業,不過,「溝邊型」路燈設置壓縮道路空間、人行道限縮行人路權、新鋪設道路柏油出現油污等公共設施引來民怨,甚至人行道與私有地仍有雜草叢生現象,民眾昨天向議員蔡永泉陳情,促市府重視這些問題並著手改善。

「溝邊型」路燈 標線內影響安全

市府工務處土木科長楊松樺回應說,湖子內區段徵收由市府委託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設計監造,民眾所指「溝邊型」路燈,尤其在八公尺道路,恐占用車道,影響行車安全,市府會把民眾意見反映給土地重劃工程處要求說明,如確有遷移必要,將會再做調整。

民眾質疑指出,第一標道路未重視行人路權,包括十二至二十公尺寬的道路未設人行道,以及二十公尺寬以上道路雖有設置人行道,但被變電箱、植栽穴佔據,另外,道路柏油可見留下油污情形,新鋪路面怎會如此?

楊松樺表示,第一標工程驗收合格,結構部分保固三年,非結構部分保固一年。目前全市十二至二十公尺寬的道路皆未設人行道,至於二十公尺寬以上道路的人行道限縮行人路權問題,會再堪查現況,並調查當地住戶意見後再一併考量,至於道路柏油可見油污問題,會派員了解。

雜草、垃圾等髒亂 點交前清理

蔡永泉批說,針對第一標「溝邊型」路燈設置,民眾早在施工前就曾提出反映,土地重劃工程處後來在第二、第三標都改採「溝上型」路燈,即將路燈設置在路邊標線外,不致占用車道,這種設計標準不僅形成「一市二制」,如基於安全考量,必須遷移第一標「溝邊型」路燈,豈不浪費人民的納稅錢?

市府地政處重劃科長張曉琴說,第一標私有地點交,九月一日先行試辦二十二筆,今起每周安排兩天進行點交,在點交前,一定會雇工清理雜草、垃圾等髒亂,請民眾放心;第一、二標共分成二十個街廓依序進行點交,最快十一月底前完成。

民眾抱怨,湖子內一標雜草叢生,環境髒亂。(記者丁偉杰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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