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徘徊前女友家還打警 健身教練判拘

2016/09/04 06:00

〔記者王駿杰/新竹報導〕健身教練劉姓男子無法接受陳姓女友分手,今年5月凌晨至陳女家附近徘徊,想要挽回感情,陳女發現劉男形跡鬼祟,害怕報警;3名員警到場規勸,劉男竟毆傷他們,新竹地院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50天。

拘役50天 可易科罰金5萬

法官調查,劉男是健身教練,身材壯碩,今年5月22日凌晨,前往陳女住處徘徊、躲藏,被陳女發現後報警。

3名員警到場勸離,劉男卻不聽勸,也不提供身分證供盤查,被帶回調查身分。未料劉男情緒激動,拳打腳踢,造成3名員警受傷,但最後仍被制伏送辦。

劉男供稱因陳女要求分手,到她住處意圖挽回;但陳女卻飽受驚嚇,向警方表示劉男佔有慾強,她只想好聚好散,不想復合。法官審酌後判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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