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週刊戲謔 白沙屯媽信徒怒告
《壹週刊》以合成圖片把白沙屯媽祖列為「被告」,引發信眾抗議。(記者彭健禮攝)
合成圖把媽祖列被告 未經作者同意盜圖
〔記者彭健禮、楊媛婷/綜合報導〕苗栗縣通霄鎮拱天宮白沙屯媽祖於今年南巡雲林縣北港進香回鑾途中,鑾轎沒讓頂新集團魏應交、魏應充兄弟鑽轎底,成為全國話題。《壹週刊》事後以「媽祖鑾轎不給鑽.魏家兄弟密謀雪恥」為題報導刊登,內容卻以合成圖片把媽祖列為「被告」,引發信眾抗議。
告週刊違反著作權法 求償一億
白沙屯媽祖婆網站站長駱調彬指控,週刊合成圖片中的媽祖聖像是他多年前所拍攝,週刊未經他同意盜用,到苗檢按鈴控告週刊違反著作權法,附帶一億元民事求償。
駱調彬說,四月二日出刊的壹週刊,以「媽祖鑾轎不給鑽.魏家兄弟密謀雪恥」為題報導,文中以文字及加工照片合成一張「媽祖坐在法庭中被告席」圖,嘲諷魏家兄弟有捐獻一萬元香油錢卻不得鑽轎底,應該「控告媽祖背信」,這種極其戲謔的手法,是對媽祖的不尊重。
他在週刊網路報導下方留言,要求壹週刊道歉,但週刊迄今沒有回應,讓他非常氣憤。
「不過,冥冥中注定!」駱調彬說,他發現週刊合成圖使用的媽祖聖像是他多年前所拍攝,僅授權過數個廠商做為「結緣品」,壹週刊侵權使用並重製,明顯違反著作權法。
駱調彬昨到苗栗地檢署按鈴控告壹週刊違反著作權法,附帶一億元民事求償。他說,一億元是在白沙屯媽祖婆前擲筊應准,無論事後審理判決多少,將做為白沙屯媽祖信仰文化宣傳公益之用。
玩鬧報導式刺激銷售 信徒憤怒
駱調彬強調,白沙屯媽祖北港進香已正式登錄為「國家無形文化資產」,媽祖形象不得為他人惡意嬉戲或嘲諷,媒體更應以高於一般民眾的道德自律做為要求,不是以玩笑嬉戲角度來渲染報導,以刺激銷售率。
《壹週刊》已得知此事,但至截稿時間為止,並未回應說明。
白沙屯媽祖婆網站站長駱調彬也指控,週刊未經過他同意盜用,到苗栗地檢署按鈴控告週刊違反著作權法。(記者彭健禮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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