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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元旦起 手搖飲強制標示總糖量熱量

2020/10/06 05:30

食藥署公告新規定,明年1月1日起,手搖飲料要標示總糖量、總熱量。(記者叢昌瑾攝)

愛喝手搖飲料、現沖咖啡的民眾注意囉!食藥署昨公告「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新制,明年元旦起,手搖飲料都需標示總糖量、總熱量。食藥署解釋,手搖飲料除了加糖,還有粉圓、椰果等其他添料也有糖與熱量,所以需標示總糖量熱量。

此外,現沖咖啡除目前用紅黃綠標示咖啡因高低外,未來也需以顏色或數字標示出總咖啡因含量最高值。若未標示,依法將處以3萬到300萬元罰鍰,若標示不實,則可處4萬至400萬元罰鍰。

另外,食藥署提醒,果蔬汁含量未達10%者,品名應標示為「○○飲料」或等同意義字樣,更明確標示是果蔬飲料而非果汁。

(記者吳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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