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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租留下垃圾屋 房客判賠30萬

2020/06/06 05:3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封姓房東自二○一八年十月起,將位於平鎮區的房子以每月七千元租給陳姓房客,陳男住了八個月就付不出房租,雙方協調終止租約,封某收回房屋時見屋內宛如「垃圾場」,裝潢、設備也遭毀損,差點沒昏倒,花了四十二萬元清除、修復,怒告陳男並要求支付這筆款項,桃園地院法官扣除折舊率,判決陳男須賠償封某卅萬元。

地產業:出租前務必拍照

惠豐地產經理熊惠貞表示,租屋市場最常碰到的就是不付租金落跑的房客,像是此案遺留大量廢棄物給房東,房東可依照契約尋求法律途徑求償,建議房東在租屋前務必拍照存證,逐一與房客清點房屋狀況及家具、家電等,並寫入租賃契約中,退租時若發現有破壞、遺失,才可做為求償的證據。

宛如垃圾場 裝潢設備也遭毀損

封姓房東指控,陳男原簽約租期兩年、每月租金七千元,但從去年六月就未給付租金,雙方協調終止租約並交還鑰匙。沒想到他一進屋,就被眼前景象嚇傻,屋內宛如垃圾場,光是清運費就花了三萬九千元,加上鋁門窗、防盜窗、水電、衛浴設備、天花板及門片、油漆等,前後總計花了四十二萬元,才讓屋子恢復原貌。

陳男坦承毀損房屋、遺留廢棄物,表示因天花板為木質,且住一陣子發現有壁癌,沒告訴房東自行拆除,油漆刮傷可能是壁癌導致,但他沒有破壞衛浴設備,現在也沒有能力賠償。

房東花了42萬清除、修復

法官從房東提供的房屋出租前、後照片,認為陳男退租後,房內確實布滿垃圾,陽台地面都是黑色污漬,被拆掉的木板、泡棉隨意丟在地板,浴室及衣櫃各處凌亂不堪、牆面留有刮痕,顯見陳男未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保管租屋處,除了清運費、清潔費及油漆費,其餘修繕需換算折舊率,判決陳男須賠償封某卅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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