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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用汽柴油管制加嚴 元旦起施行

2018/12/07 06:00

環保署昨天預告「車用汽柴油成分管制標準」修正草案,加嚴汽油中苯、柴油中多環芳香烴含量標準,預計明年元旦施行。(記者楊綿傑攝)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為降低空污,且降低車用汽柴油含有致癌風險的成分,環保署昨天預告「車用汽柴油成分管制標準」修正草案,增訂船舶、航空燃油標準,也加嚴汽油中苯、柴油中多環芳香烴含量標準,預計明年元旦施行。

環保署表示,汽、柴油經過燃燒後,將排放氮氧化物(NOx)、硫氧化物(SOx)、碳氫化合物(HC)等多種有害物質,造成臭味、酸雨及煙霧等問題。

我國雖已將車用汽油中之苯含量調降至一%,與歐美先進國家同步,但依據交通測站年平均值,暴露於現有苯濃度環境中,其致癌風險將高於標準值百萬分之一,因此將汽油引擎用油中之苯含量上限加嚴為○.八%,而柴油引擎用油中多環芳香烴含量由最大值十一%,修正為八%。

此外,環保署還說,考量船舶燃油管制應與國際公約接軌,訂定船舶燃油硫含量最大值為○.五%之規範;而航空燃油我國現行無環保管制標準,因此參考國際規範,增訂航空燃油硫含量最大值為○.二%。

環保署預估,加嚴標準後,汽油苯的部分將可減少排放卅五至九十五公噸,柴油多環芳香烴排放將可減少九至廿四公噸,不論是加油站逸散揮發或車輛排氣及蒸發污染都減少。至於在船舶燃油管制部分,以七大商港、兩工業港區排放為例,NOx將可減少一%、SOx減少七十七%、PM10及PM2.5都可減少五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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