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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列管槍枝1747枝 持有人12/22前須申請換照

2024/11/27 19:20

屏東縣列管槍枝1747枝,12月22日前要申請換照。(屏東縣警局提供)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屏東縣原住民自製獵槍、漁民自製漁槍、射擊運動槍枝共計1747枝,即日起到12月22日必須向警方提出換照申請,逾期將會變成非法持有槍枝,處以3000元以下罰款,縣警局表示,申請合法槍枝很簡單,只要成年、良民、有特定用途都會核准。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第11期槍砲彈藥執照、射擊運動槍彈執照、第35期自衛槍枝執照、第14期原住民自製獵(魚)槍、漁民自製魚槍執照有效期限於12月31日屆滿,必須換發新照,申請執照很簡單,只要是成年良民,有特定用途,繳交60元的執照費用就能取得。

這次換照原住民自製獵槍、原住民自製魚槍及漁民自製魚槍等槍枝,合併統一換發淺灰色槍砲彈藥執照,射擊運動槍彈換發淺黃色射擊運動槍彈執照,自衛槍枝換發淺橘色自衛槍枝執照,各槍枝持有人於12月22日前向各警察分駐(派出)所提出換照申請,警方12月31日前完成查驗,並將新核發之槍砲執照交當事人收執。

屏東縣警局長台㨗表示,屏東縣列管槍砲彈藥及自衛槍枝多達1747枝,為達成一槍一照政策,依照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自衛槍枝管理條例等規定,落實槍枝持有人每二年換照一次,對於無照者加強輔導申請持有槍枝執照。

屏東縣列管槍枝1747枝,12月22日前要申請換照。(屏東縣警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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