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說承租戶放棄種愛文!光電廠獵國有地 果農要保產地永續
近200農民齊聚慈天宮討論當地有光電廠遊說收棄種植愛文芒果的對策。(記者陳彥廷攝)
〔記者陳彥廷/屏東報導〕屏東枋寮、枋山交界的士文溪以北有逾200公頃的國有地,目前大部分租給果農種植愛文芒果,近期卻傳出有光電業者「獵地」看上此處,拿出自行開發的計畫,遊說承租戶別再種芒果;不過,該處屬優質愛文芒果產地,果農反彈醞釀抗議;國產署回應,尊重承租戶意願為最優先,絕不會出現坊間所傳強制徵收後給廠商種電的情形。
枋山、枋寮的愛文芒果遠近馳名,當地更流傳有士文溪以北部分區域,因為土質及水源影響,所種出的愛文為頂尖的說法,而當地逾200公頃國有地,從1970年代就長期由農戶合法承租,並種植愛文芒果為主。
不過,日前有光電開發商遊說承租戶,指是獲得政府核可的廠商,想在當地種光電,希望承租戶能放棄承租,由國產署收回後供其種電,並會對果樹損失進行補償。
由於當地已長期種植愛文,可說是屏東縣愛文芒果的主要產地,受影響的果農粗估超過百人,影響面積逾200公頃,大多承租戶皆認為已在當地種植多年且成績不錯,愛文品質也佳,與想像中種電的不利耕地落差大,逾百名承租戶反彈。歲末年終雖然寒流來襲,但兩鄉鄉農民為了生計,昨天近200人在枋寮慈天宮成立聚集討論未來生計。
立委周春米、莊瑞雄等皆接獲陳情前往了解,莊瑞雄辦公室主任莊石川指出,經詢國產署,國產署指出,該光電廠商確實為合法廠商,種電亦是合法申請,但地的來源部分,一定是以現有承租戶的意願為最優先,只要承租戶使用土地沒有出現違法或違規,未來租約到期只要資料合格,也是續租優先,澄清絕非坊間所指的強制徵收後再給廠商種電的情事。
枋寮鄉長陳亞麟則說,當地農地非屬「不利耕作地」,若是已承租或正申請承租的農民,可拒絕光電業者的遊說,但尚未提出申請承租的農民,請趕緊準備82年7月1日前已經種芒果的航照圖或是82年時的村長證明儘速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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